杭州男子杀妻案已移送检察院(杭州杀妻嫌犯疑涉另一命案)

更新:2024-04-19 13:49:23  分享:wangsih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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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杀妻案已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是的,杭州杀妻案已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1月28日上午9时,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宇,作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年,全省检察院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36826人,起诉92702人。

其中,2020年7月,许某某因家庭生活矛盾,在家中趁妻子来某某熟睡之际将其杀害,分尸后分散抛弃。案件发生后,杭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前介入。2021年1月5日,该案已移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目前正在办理中。

扩展资料

案件调查经过:

在7月25日的发布会上,杭州市公安局副局长贾勤敏通报,这是一起有预谋的故意杀人案件。接到群众求助后,专案组第一时间调取了三堡北苑内及周边所有视频监控,明确失踪女子来某某乘坐单元楼电梯回家后未再离开小区楼。  

警方对小区内6栋楼房先后开展4次地毯式排查,综合分析研判,排除来某某自行出走以及其他人员作案等各种可能,初步发现了其丈夫许某某的作案嫌疑。

7月22日下午,专案组对化粪池开展抽取工作。对抽取的38车粪水进行冲洗、筛查,发现有疑似人体组织。现场提取检测后,经DNA比对系来某某人体组织,综合判断来某某可能遇害。同时结合各类侦查数据研判,进一步明确许国利的重大犯罪嫌疑。

经审讯,7月23日10时,许某某初步交代,其因家庭生活矛盾对来某某产生不满,在家中趁来某某熟睡之际,将其杀害并分尸扔至化粪池内。

参考资料来源:北晚新视觉-最新消息!杭州杀妻案已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一文回顾案情始末

杭州“男子杀妻分尸”案移送检察院起诉,凶手被判死刑的几率有多大?

杭州“男子杀妻分尸”案已移送检察院起诉,如果没有新的证据改变该案的性质的话,判死刑几率应该是100%。

一、案件回顾

2020年7月,杭州男子许某因家庭生活矛盾,趁其妻子来某某熟睡时,将其杀害,杀害后又将其分尸和抛尸,许某手段之残忍令人触目惊心。

后来许某又淡定报案,然后误导警方视线和舆论,妄图给自己洗清罪名,好让自己金蝉脱壳。幸好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在警方的调查以及各种取证之下,许某终于伏法,并交代出自己的罪行。

二、故意杀人罪

根据本案的案情,许某犯了故意杀人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本案中,许某在主观上具有故意,客观上对其妻子来某某实施了谋杀行为,剥夺了其生命健康权,许某的危害行为与被害人来某某死亡的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所以是故意杀人罪无疑。

三、量刑

对于死刑的量刑应破除不公观念,不能认为杀人既遂者一律赔偿,杀人未遂者一律不予死刑。对犯罪的严重性和危害的严重性,应当综合全案,正确判断,给予犯罪人以适当的刑罚处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所发布的故意杀人罪典型案例,如果犯罪嫌疑人利用烈火焚烧、长期冻饿、逐渐肢解等极端残酷的手段杀人都是情节严重的犯故意杀人罪,

除此之外,在《刑法修正案》九中就明确表示,在适用执行死刑条件时,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发生重大犯罪,手段极其残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刑法都有可能会执行死刑。

再加上犯罪嫌疑人许某还有抛尸、逃避警方侦查的行为,几种行为相加,那么犯罪嫌疑人许某必然会判处死刑。

“杭州杀妻碎尸案”凶手早已被抓,为什么案发10个月才审理?

“杭州杀妻碎尸案”凶手早已被抓,为什么案发10个月才审理?

一般看来,像杭州杀妻案这样比较明显的杀人案,应当审理起来非常简单,而且,判决也比较简单,情节这么严重,枪毙就完了。

理论上讲,确实如此。但是,实际操作不应当如此。因为,法律讲的是证据,必须在证据完全确凿,全面,正确的情况下,才能做出审判。即便依靠某一方面的事实,也可以追究犯罪嫌疑人的责任,但是,对案件的审理和犯罪嫌疑人的审判,决不是有一条证据就行,而必须把所有证据都找出来,从而更加准确、有力地打击犯罪。

很显然,从杭州杀妻案来看,由于犯罪嫌疑人 采用的手段极其恶劣,且有许多细节需要认真调查才能拿出来。譬如碎尸的手段、为什么要杀妻、采用了哪些伪装手段,等等,都需要调查,以便于法庭宣判时,能够更加准确有力。同时,也能为其他案件的侦破、审判等积累经验。

一、案件涉及的时间节点

根据公开资料显示,“杭州杀妻碎尸案”发生于2020年7月5日凌晨,7月6日被害人家属报警,7月24日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7月30日杭州市公安局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许国利,8月6日犯罪嫌疑人被检察院批准逮捕,2021年1月5日该案移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2021年5月14日本案一审开庭审理。

二、案件涉及的三个期限

本案中,主要涉及公安机关的侦查羁押期限和检察院的审查起诉期限。从案件的时间节点来看,在本案中,无论是公安机关的侦查羁押期限,还是检察院的审查起诉期限,虽然都在法律的框架之内,但都明显超出了“常规”,也从另一个侧面印证了案情的复杂、办案的困难。

01 关于公安机关的侦查羁押期限

一般情况下不得超过2个月。对于案情复杂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可延长1个月。对于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如果3个月内仍然无法侦查终结的,经省人民检察院批准可再延长1个月。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案件,如果经过5个月仍然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再延长2个月。

简单地说,公安机关自逮捕犯罪嫌疑人后,侦查羁押的期限一般是2个月,常规延长是1个月,特殊延长是两个2个月,也就是一共只有7个月的时间。从本案办理的时间节点来看,犯罪嫌疑人2020年8月6日被逮捕,2021年1月5日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历时近6个月,基本上将法律规定的期限用到了极致。

当然,法律规定的侦查羁押期限还有一种例外,叫羁押期限重新计算,这在本案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后,也出现了这种情况,下文中再做介绍。

02 关于检察院的审查起诉期限

一般情况下不得超过1个月,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也就是说,检察院在接到公关机关的移送审查起诉后,常规情况下,最多在45天以内,就必须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由于在本案中,检察院是在2021年1月5日接到公安机关移动审查起诉的,他们在常规情况下,最迟就应该在2月19日前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当然,关于审查起诉期限和侦查羁押期限,也还有两个另外,本案可能涉及其中一个,即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案件当中,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需要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经公安机关在一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又移送人民检察院要求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可以重新计算审查期限。

根据此次法院开庭的时间推测,本案很可能有一次退回补充侦查。这里还需要补充的是,从公安机关7月24日对许利国采取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到检察院8月6日批准逮捕的时间来看,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的时间和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时间,也是非常接近法律常规的最高期限。

03 关于法院的审理期限

关于审判阶段的审理期限,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从本案来看,如果以检察院2月19日提起公诉计算,一般情况下法院就应该在4月19日宣判,至迟不得超过5月19日。

但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主要是指犯罪嫌疑人的身份没有查清,或者发现了犯罪嫌疑人其他的罪行),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从目前法院的发布会来看,法院在4月7日召开了一次庭前合议,那么,检察院大概率是在3月下旬或4月初提起的公诉,法院至迟会在6月宣判。

三、本案的困难

如果简单地从舆论报道来看,杭州杀妻碎尸案早已是板上钉钉,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犯罪嫌疑人也因为手段残忍、情节恶劣、罪大恶极,早就应该判处死刑。

但法律从来需要证据说话,尤其是这样一起举国关注的恶性刑事案件,要想经得起法律的检验、人民的检察、 历史 的经验,需要对案件的许多细节进行还原,并还要有强有力地证据支撑。

从案发当时来看,在受害人遇害的第二天,受害人家属就到犯罪现场进行了查看,紧接着报警后,公安机关不仅到现场进行了查看,甚至还出动了警犬协助破案,但在案件侦破的前期,办案明显遇到了很大困难,办案进程停滞不前,甚至可以说毫无头绪、毫无进展。

一个活生生的人近百斤,如何在短短的几个小时内,完成从杀害到碎尸,还能够经得起普通人甚至办案人员对现场的检验。且不说碎尸是个沉重的体力活,又要分解尸体,又要通过马桶冲掉,还要不惊动楼上楼下,就已超出了人类的想像极限。单就人类极其浓重的血腥味来说,怎么可能同时在几个小时内清理干净,甚至连警犬都闻不到味道?

还有碎尸后的骨骼,也需要大量地查找、鉴定,尽量地拼接还原。从理论上来说,如果只是找到了受害人的部分器官,只要不是特别地要害器官,并不能强有力地证明受害人已经被杀害。

综上,这起全国关注的案件,才在凶手被抓10个月后才开庭审理,这也是政法机关审慎、负责任的表现。

杭州杀妻案二审,被告要求判无罪,案件后续会改判吗?

杭州杀妻案二审,被告要求判无罪,案件后续会改判吗?下面就我们来针对这个问题进行一番探讨,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帮到有需要的朋友们。

1月25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公布杭州碎尸案一案。二审中,辩护律师、检察院就被告人许国利在案的犯法口供是不是应该给予采纳、此案判罪直接证据是不是的确充足、被告人是不是具备从宽惩罚剧情、是不是理应对被告人适用死刑等问题充足发布了建议。

2020年7月4日,来惠利因清理碎肉机时被划伤,与被告人许国利产生争执。许国利又想到到平常生活中妻子对自身的不重视,由于房屋、闺女文化教育而发生的分歧,因此造成了追凶。

那天晚上,许国利在受害者的鲜牛奶中推广安定片,在受害人睡熟后,应用胶布密封,用枕芯将其闷死。据被告人自述,将妻子杀掉后,自身很后悔莫及,过去了一两钟头以后,才将受害者的遗体搬至洗手间开展分尸,应用的专用工具便是家中的碎肉机。分尸后,他将尸块分二天迁移,并多次应用洗洁剂清理洗手间。

7月5日,来惠利的企业打电话给大女儿,称其母当日没来工作。大女儿发现母亲下落不明并向本地警察警报。

警察读取该住宅小区及其附近的监管,与此同时,对电梯轿厢、室内楼梯等路面开展清查,未发觉来惠利行迹,遂最后确定其没有背井离乡个人行为。警察在调研中发觉其老公有重要行为。

7月24日,警察在住宅小区玻璃钢化粪池内发觉了人体细胞,通过DNA技术性比照,最后确定为来惠利。7月25日,警情通报:许某基本交代,其因日常生活分歧对来某某造成不满意,于7月5日零晨在家里趁妻子来某某睡熟之时,将其残害,分尸扔至玻璃钢化粪池内。

8月6日,杭州市人民检察院以因涉嫌故意杀人罪,依规对嫌疑人许国利批捕。2021年1月5日,此案移交杭州市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5月14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开展一审,以故意杀人罪被判被告人许国利死刑,死刑缓期执行终生;宣判其赔付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财产损失RMB20万余元。被告人许国利不服气起诉。

2022年1月25日,杭州杀人案二审开庭审理,许国利规定无罪判决,法院将择期判决。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要求,故意杀人罪就是指,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或是十年以上刑期;剧情比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内刑期。

此案中,杭州高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许国利死刑,死刑缓期执行终生,赔付上诉人财产损失20万。那为什么在南京富二代杀妻案中,受害人被其老公连砍数刀丧命,法院宣判被告人吉星鹏死刑,缓期执行三年实行。

综上所述所诉,此案中,被告人方式残酷,社会影响极端,理当死刑。

最新消息!杭州杀妻案已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案情的始末有何细节?

俗话说,一夜夫妻百日恩,究竟有什么样的仇怨导致一对夫妻之间失去信任,并且丈夫采用了残忍的手段将妻子杀害并抛尸。这起在1月28日上午检察院重点关注并执行的案件引发了广大网友的热议,很多人都谴责杀人者的手段残忍,并且仅仅因为生活矛盾就对自己的妻子痛下杀手,并且事后还分尸进行分散抛弃,可见这一起似乎都是有预谋的,丈夫应该对妻子一直都非常不满,才会在杀人之后如此冷静和淡定的抛尸。由于其案件的社会性质恶劣,已经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相关部门也在2021年1月5日将该案移交杭州市检察院处理。下面小编就带大家一起来回顾一下案件的整个始末细节。

一、杀人后谈定谎称受害者家属报警。

在2020年7月6日受害者的丈夫许某谎称妻子失踪并向派出所报警,他表示自己在7月5日晚上12点左右还看见妻子和自己躺在一起,但是在到了早上妻子就失踪了,针对受害人家属许某这一线索警方立即派出了一些可能性,并开始对小区进行搜索,但是并没有发现有何异常。

二、警方成立专案小组开展破案工作。

案件大约过了半个月之久,警方仍然没有发现任何异常,于是成立了专案小组,开始对受害者消失之前的住所周围进行地毯式搜索,并在7月22日在对其小区化粪池的检验中发现了人体组织,并且经过DNA比对之后发现时许某的妻子来某。

三、犯罪嫌疑人许某初步交代作案过程。

至此已经确认来某被害身亡,警方随即对来某生前接触过的人进行调查取证,最后发现其丈夫许某存在非常大的嫌疑,之后在经过警方严厉审问之下,许某初步交代了自己的作案过程,她表示自己由于不满妻子在生活中的一些行为,所以两人产生了矛盾,进而将妻子杀害后解体分散抛尸。

综上所述,杀人者的行为非常让人可憎,但是从这件事的背后也看出婚姻中夫妻之间的相处成了这起事件的罪魁祸首,案件的主人公受害者和杀人者年龄都是五六十岁的老年人,丈夫之所以产生这样的心理,可能也是。因为夫妻双方在长期的相处过程当中低下了非常多的怨恨。从而导致丈夫将妻子当成陌生人,人甚至是仇人一样看待,所以才有了今天这样让人瞠目结舌的惨烈杀人案出现。不过从这个案子当中也给了我们很多年轻夫妻更多警醒,夫妻双方既然选择一起生活,那么就一定要做好对家庭负责以及对对方拥有足够的包容心态,样才能幸福美满避免恶性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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