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春梅法官(法官周冬梅)

更新:2024-04-18 07:01:00  分享:wangsih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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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法官周春梅遭杀人犯尾随到车库,刺了十几刀,是什么原因促使凶手行凶?

凶手是携怨行凶。

在凶手向某行凶之前,周春梅曾经负责审理向某的一个案子,向某为了能够得到比较好的审理结果,屡次找周春梅疏通关系,均被拒绝,之后向某的诉求也被法院驳回,一审二审的失败,没有让向某回心转意,他还是继续向最高院提交再审需求,并且在开庭前,借着看老乡名义,将贿赂钱财放在水果篮中,乘着周春梅老公不注意时,留在周春梅家,周春梅发现后立刻让老公以快递方式寄回。本以为事情就到此为止,却没有想到向某再次败诉后,把所有怨恨都怪罪到自己同乡人周春梅身上,认为对方明明有能力帮忙,却不愿意施以援手,杀人的念头在这一刻深深扎进向某内心。

案件发生后,向某的行为也被不少网友非议,大多数的人都认为其思想歪曲,行为极端,仅仅是因为对方不愿意徇私舞弊,就将自己所有的失败归咎于对方责任,半点没有反省自身过错,将一件小事硬生生闹大,让一个家庭破裂,让孩子失去母亲,让法院失去一个好法官,也让自己的一生都毁掉了,这样的人不值得同情,更不值得被庇护。更让人心酸的是,这位遇害的法官,生命最后一刻还在维护法律尊严,她留在人间的最后一句话是法律是公正的。

2021年12月,这位凶手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血的代价,可周春梅却回不来了。希望有关部门能够从这个案件中吸取教训,要加强对司法人员及其家人的保护工作,确保为人民服务者能够平安顺遂,不被坏人恶意打击保护,也希望所有法律工作者能够提高自己的警惕性,面对一些行为可疑之人,要加强戒备,避免类似悲剧再次发生。

周春梅法官遇刺牺牲前的最后一句话,带给我们哪些感触?

虽然有些人为了名利不遵守职业道德甚至做出了违法的行为,但是也有更多伟大的人坚持自己的原则,努力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公平,甚至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周春梅法官就是这样一位伟大的人。周春梅牺牲前一刻表示,就算她死了凶手的想法也不可能达成 。周春梅的女儿只有三岁,她和很多母亲一样并不想离开孩子,但是为了用法律武器维护很多人的合法权益,她选择回到工作岗位。周春梅女士是一位负责任的母亲,也是一位敬业的法官,她也同样热爱生命。虽然她的生命安危遭到了威胁,但仍然没有放弃职业操守。

法律的公平性神圣不可侵犯

法律不会因为人们的性别、年龄、职业而对他们有不同的处罚,法官则是具体的执行人。正是因为相关部门有公正又专业的法官,法律才能够得到正确的执行,违法犯罪的人才能够得到应有的处罚,被侵害的人才能够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社会才能够和谐发展。

为什么凶手企图在法庭“走后门 ”?

凶手多次要求周春梅女士网开一面,给他在法庭上“开后门 ”,实在太痴心妄想了。如果每个人都妄想在法庭上走后门,那么法律和法官的存在又有什么意义呢?这个社会也会乱套。凶手之所以有这样的想法,说明他不懂法律。一些人试图要求法官做出违法的行为,只为满足自己的私欲,相信正义的法官一定会严词拒绝。

历史上确实有“走后门 ”的违法行为,有人可能企图效仿此举从而谋得私利,还试图打击不给他“开后门 ”的人。这也警示相关部门,应该严厉打击腐败法官,也要对相关人员给予更严重的处罚,从而警示其他有这种想法的人。严厉打击违法犯罪不仅是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也是为了保护其他公正又敬业的法官。

湖南女法官周春梅遇害案一审宣判,被告人最终的到了什么处罚?

杀害湖南女法官的凶手向慧,被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了死刑。凶手向慧与女法官周春梅本来是同乡同学,杀害女法官的原因,竟然是怪罪这个同乡同学没有给她托人情打招呼!

一、案件:

2021年1月12日7时30分,湖南长沙天心公安分局文源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文源街道某小区地下车库有人被刺伤。接警后,民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被害人周春梅已无生命特征。周春梅,女,45岁,系湖南省高级人民法官。刺杀周春梅的向慧(女,44岁),在案发现场被群众控制。

       

二、她为何要杀害女法官?

向慧和周春梅是同乡也是大学同学,两人相识但关系并不密切。向慧被所在单位辞退后不服,她将单位起诉到了法院,一审败诉后又上诉中院,二审败诉后又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诉。向慧想打赢这个官司挣回脸面,于是就找到了在湖南高院任法官的同学周春梅,期间还用隐藏方式给周春梅送过现金。周春梅法官认为打招呼是违背原则的事情,就没有答应她,同时也将现金退回给了向慧。

向慧的官司彻底败诉后,不从自己身上找原因,却迁怒于没有给她打招呼的同学,产生了报复周春梅的念头。为了方便作案,向慧在案发之前几天,专门到周春梅所在小区应聘了保洁员。案发当天,向慧躲在地下车库,看到周春梅从小区电梯间进入车库,即上前将其扑倒在地,用随身携带的单刃刀朝周春梅头、颈部连刺数刀,致其右侧颈静脉破裂大失血当场死亡。

三、周春梅个人简介:

周春梅法官出生于1976年1月,中共党员,法学硕士,2003年研究生毕业后进入湖南高院,先后在纪检组、民一庭工作,2016年5月任审监一庭副庭长。参加法院工作17年来,她不徇私情,严格公正司法,拒绝人情干扰,坚守法律信仰,勤勉敬业,多次被评为院机关优秀共产党员、办案能手,多次获年度嘉奖,一次立三等功。周春梅法官多年从事民商事审判工作,审判经验丰富,主审了多起重大、疑难复杂的一、二审、再审民事及行政案件。2019年被评为湖南省审判业务专家。

       

四、法院判决:

5月19日上午,长沙中院对被告人向慧故意杀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案进行公开宣判,认定被告人向慧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决被告人向慧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38781.5元。

长沙中院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向慧为达到案件胜诉目的,多次请求被害人周春梅(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与向慧系同乡和校友)向办案法官打招呼,均被拒绝,遂心生怨恨,起意报复。2021年1月4日,向慧为方便接近周春梅并伺机报复,应聘为周春梅居住小区的保洁员。1月12日上午7时许,向慧发现周春梅从小区电梯间进入车库,即上前将其扑倒在地,用随身携带的单刃刀朝周春梅头、颈部连刺数刀,致其右侧颈静脉破裂大失血当场死亡。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向慧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当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向慧的作案动机卑劣,手段特别残忍,社会影响恶劣,后果极其严重,依法应予严惩。其犯罪行为给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造成的经济损失依法应予赔偿。法院遂作出以上判决。

       

写在最后:

这个判决结果与网友的预期是一致的,不杀不足以平民愤!凶手杀害的虽是一个人,但这个人是一名维护法律尊严和人间正义的法官。两人之间并没有个人恩怨,杀人动机仅仅是被害人没有违背原则为她托人情打招呼,将自己败诉的原因归咎于毫不相干的人。凶手的行为是对司法权威的暴力挑衅,理应受到法律的严惩!

湖南省高院女法官周春梅遇害一案背后,哪些问题值得深思?

国家公职人员的安全保护机制需要再次加强;在嫌疑人与法官之间设置壁垒;严惩故意伤害他人的嫌疑犯。

法官周春梅原本可以有很平静的生活,她工作顺利,家庭幸福圆满。但这一切全都随着一场突如其来的杀身之祸戛然而止。当事人对法院的审判结果非常不满意,于是将不满与愤怒全都发泄在了法官的身上,她直接痛下杀手,剥夺法官的生命,该女法官已经不幸离世。

小编觉得这起事故性质非常恶劣,必须严惩杀人犯。女法官什么都没有做错,她只不过是在秉公办事而已,没有接受犯罪嫌疑人的贿赂,但是却因此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对于她的不幸去世,我表示十分惋惜。

1、保护好国家公职人员的安全。

法官是一份很高尚的职业,理应得到大家的尊重,但是总有一些嫌疑人性格偏激,行动鲁莽,通过极端的方式泄私愤,我很难理解这样的行为。法官是无辜的,作为正义的化身,公正审判案件是他的工作职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不得走特殊通道,单位应该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保护,尤其是位高权重的人,需要配备贴身保镖。

2、在庭审现场,不要激怒犯罪嫌疑人。

法官的言辞必须客观公正,防止嫌疑人怨恨法官,从而伤害法官的人身安全。这起事件的背后,反映的是人性与道德的问题,我们无法原谅该女子的行为,她被判处死刑是罪有应得。

3、任何伤害他人的行为都是会遭到法律的严惩的。

不管是刑事法官还是普通人,都要付出代价。法庭当场宣判女子被判处死刑,这一结果我们非常满意。成年人要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代价,我国对死刑的要求比较严格,除非罪大恶极,否则是不会宣判死刑的,可见该女子的行为有多么恶劣。

大家觉得法官周春梅遇害一案是谁的责任呢?

女法官遇刺牺牲前的最后一句话令众人泪目,她到底说了什么?

最近女法官被杀案频频登上热搜,这起案件在宣判以后,犯罪嫌疑人也被执行死刑,而犯罪嫌疑人在审判过程当中流下的鳄鱼眼泪,也被很多人所不耻,不知这些鳄鱼的眼泪,是在后悔自己的所作所为,还是为自己即将迎来的死亡而感到恐惧?

案件始末

女法官周春梅与犯罪嫌疑人不仅仅是同学,更是生活当中无话不谈的闺蜜,正值周春梅法官负责犯罪嫌疑人的案件,该犯罪嫌疑人便想走捷径打招呼,但是几次三番却被周春梅法官拒绝,恼羞成怒的犯罪嫌疑人多次跟踪周春梅,并且在停车场内对周春梅痛下杀手。

周春梅女法官的最后一句话

周春梅法官的最后一句话不仅仅引人深思,更是惹人泪目。感受到自己的生命即将逝去,周春梅法官对犯罪嫌疑人称,即便是自己死了,你的事情也是不可能的。用最后的一句话表明了自己的立场,即便是过去的同学,即便是生活当中的闺蜜,自己也会尊重法律,维持正义,绝对不会偏袒任何一方。

令人惋惜

作为犯罪嫌疑人而言,认为法官是自己的老同学和闺蜜,理所应当帮自己并且偏袒自己,但是所谓的打招呼,已经破坏了彼此之间的情谊,更加破坏了法律的公正。但是犯罪嫌疑人显然没有考虑到这一点,而是在败诉以后刻意跟踪,并且接近周春梅女法官,这样的处心积虑,不对犯罪嫌疑人执行死刑,也无法平民愤。

要知道法律和审判是公正的,我们在生活当中要尊重法律,只有这样在事情来临的时候,我们才不会害怕,更不会理亏和担心。在生活当中可以处处充满人情,但是法律所寻求的是绝对的公正,并非是三两句话的打招呼以及利用过往的人情。

周春梅同志获得“全国模范法官”称号,她是如何获得这一称号的?

周春梅是一个非常公平正直的法官,她面对案件从来不夹杂私心,能够给予每个案子一个公平的判决,所以获得了“全国模范法官”称号。

《中国法官法》第三十条法官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应当给予奖励:

1、在审理案件中秉公执法,成绩显著的;2、总结审判实践经验成果突出,对审判工作有指导作用的;

3、对审判工作提出改革建议被采纳,效果显著的;4、保护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使其免受重大损失,事迹突出的;

5、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事迹突出的;6、提出司法建议被采纳或者开展法制宣传、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效果显著的;

7、保护国家秘密和审判工作秘密,有显著成绩的;8、有其他功绩的。

一、周春梅法官的事迹

湖南省长沙市的向某在工作过程中,因为对于领导给自己的安排不满意,于是做出了殴打领导的非常恶劣的行为。

后来向某被拘留,而她更是对于自己的罪行不认可,同时还不断提起上诉。

而向某的上诉无一例外全都被驳回了,在面对失败以后,向某仍然想要用各种办法扭转局面,于是她想到了自己的老乡周春梅法官。

向某就找到了周春梅法官,想要让她“通融”一下,改判对自己的判决结果。

但令向某没想到的是,周春梅法官根本没有被人情所影响,她明确拒绝了向某的要求。

二、周春梅法官的死

在遭到周春梅的拒绝以后,向某开始心怀怨念,她认为周春梅故意不帮助自己,于是动了报复周春梅的念头。

而更可怕的是,向某为了报复,竟然找到周春梅所在的小区,而为了弄清周春梅日常的生活习惯,她竟然应聘了小区里的保洁员。

向某藏在地下车库,并在周春梅出现后,用刀残忍的刺向了周春梅。

三、周春梅法官的表彰

她面对案件从来不夹杂私心,能够给予每个案子一个公平的判决。

而就是这样一个好法官,却遭到恶人的报复,并且被刺身亡,这是令很多人都感到痛惜的事情。

但是,国家不会让好人痛心。恶人终将得到惩罚,周春梅法官也得到了应得的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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