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车管所网(广州车管所网上咨询平台)

更新:2024-03-29 00:51:51  分享:wangsihai

今天给各位分享广州车管所网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广州车管所网上咨询平台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一览:

如何注册广州网上车管所

广州交警网上车管所用户注册须知

1.窗口注册:不得他人代办

2.限广州驾驶证号牌

注册成功后,在网上申办业务且选择邮政送达服务的,车管所办结业务后,由邮政部门通过邮政专函形式将牌证送到申请人手中,核实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一致后,收取相关资料交回车管所存档。邮寄对象为所有注册用户,邮寄范围包括广州市所有十二个区县(市)。

用户实名注册须知

一、注册申请须符合以下条件:

1、持有本市核发的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的本市户籍居民;持有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及广州市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居民。

2、持有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单位。

二、注册及密码重置所需资料:

1、个人: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机构:(1)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委托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邮寄对象及范围:

1、邮寄对象:注册用户

2、邮寄范围:越秀区、天河区、荔湾区、黄埔区、南沙区、萝岗区、海珠区、白云区、花都区、番禺区、两市(增城、从化)

四、业务范围:

1、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限于剧毒化学品的承运单位申请)和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交通安全审核业务;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办理登记的驾驶证和机动车业务;持居民身份证申请将外市驾驶证转入广州市业务;驾驶证学员网上预约科目考试。

2、限于查询广东省号牌机动车在广州市发生而未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及广州市号牌机动车在省内发生而未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

3、限于持广东省核发驾驶证的驾驶人确认广东省号牌机动车在广州市(含花都、从化、增城、番禺、萝岗、南沙、广州港)被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或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出违法停车告知单的交通违法行为。

五、注册变更:

1、注册内容与个人信息捆绑,具有唯一性,不可重复注册。为更好保障您的信息安全,请在申请成功后凭用户名和初始密码登录(网址待定)更改用户密码和完善个人用户资料。

2、注册后,注册的手机号码无法使用或身份证号码变更的,请亲临交警支队各服务窗口重新办理注册。

3、注册手机号码如有变动,可凭原注册手机号码在“网上车管所”申请变更联系方式,修改手机号码。

4、注册后,密码遗失或遗忘的,请到广州市交警支队各服务窗口申请重置密码。

六、注册登记说明:

1、本网上车管所向市民开放注册,并为已注册用户提供交通管理类业务网上办理服务。

2、申请人需亲临广州市交警支队各服务窗口申请注册,不得交由他人代办。申请人为机构的,只可委托一人办理注册,如有人员调整须再另行办理变更登记。注册时提交的证件及相关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申请人对注册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完整性负全部责任。

3、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申领业务和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交通安全审核业务的用户注册仅在广州市交警支队办公大楼对外服务窗口受理。

4、已注册用户须遵守互联网络相关法律法规和网络服务的协议、规定,不得干扰或破坏网络服务。

5、用户应妥善保管登录密码,每个用户对以其用户名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完全责任,如发现任何非法使用该用户帐户或其它有损用户利益的情况请及时拨打电话87220001或在网上车管信箱举报反映或到广州市交警支队各对外服务窗口申请重置密码。

6、已注册用户的身份证明文件发生改变时,应及时向网上车管所提出变更。否则,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该用户自行承担。

7、注册用户在网上车管所申请的业务受理成功后,视为业务已办理,不再接受退办。

8、本网上车管所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用户提供相关服务。本网上车管所修订业务操作细则及本说明时,将予以公告提示。

七、注册地点:

1、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天河区华观路1726号

2、岑村车管总所:广州市天河区岑村华观路1732号

3、黄埔车管分所:广州市黄埔茅岗路989号

4、海珠车管分所:广州市海珠区燕子岗路29号

5、东山车管分所:广州市越秀区天河路33号之四

6、白云车管分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1038号

7、芳村车管分所:广州市荔湾区芳村龙溪大道293号之一

8、东山大队:广州市农林下路24号

9、海珠大队:广州大道南858号

10、荔湾大队:广州市多宝路62号

11、内环路大队:广州市越秀区广园西路340号

12、越秀大队:广州市越秀区豪贤路132号

13、流花大队:广州市越秀区广园西路340号

14、白云一大队:广州市白云区沙太南路888号

15、白云二大队:广州市白云区黄石东路73号

16、黄埔大队:黄埔区大沙东路202号

17、天河大队: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路225号

18、芳村大队:广州市荔湾区芳村龙溪大道293号之二

19、机动大队:广州市广园西路340号瑶台牌坊对面

20、机动巡逻大队:天河区岑村华观路1732号

21、高速公路一大队:广州市白云区增槎路461号

22、高速公路二大队:北二环石湖收费站南侧

23、花都大队:花都区新华镇农新路12号

24、从化大队:从化市街口镇青云路365号

25、增城大队:增城市荔城镇桂绿路18号

26、番禺大队:番禺市桥镇东环路315-319号

27、萝岗大队:萝岗区广汕公路长安段57号

28、南沙交巡警大队:南沙区广珠路513号

29、广州港大队: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江大桥东北侧

怎样查询或登录广州网上车管所

广州市公安局网上车管所网址

如何开户(注册)?

一 、个人用户开户(注册):

1.携带物件:持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手机号码。

2.填写开户申请表并提交操作员。

3.得到开户账号纸质受理凭证。

4.一个工作日审核通过后收到密码短信。

二 、单位用户开户(注册):

1.授权给委托人,由委托人携带物件:单位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手机号码。

2.填写开户申请表并提交操作员。

3.得到开户账号纸质受理凭证。

4.一个工作日审核通过后收到密码短信。

三 、实名注册途径:

1. 广州交警各服务窗口。

2.广州邮政部门98个邮政注册服务点。

3.广州农村商业银行手机银行APP在线注册。

用户实名注册须知

一、申请注册及密码重置所需资料:

1.中国居民持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2.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身份证明,是该单位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签注的地址应当为广州市辖区地址。

二、邮寄对象及范围:

1.邮寄对象:注册用户。

2.邮寄范围:越秀区、天河区、荔湾区、黄埔区、南沙区、萝岗区、海珠区、白云区、花都区、番禺区、两市(增城、从化)。

三、业务范围:

1.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限于剧毒化学品的承运单位申请)和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交通安全审核业务;  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办理登记的驾驶证和机动车业务;  持居民身份证申请将外市驾驶证转入广州市业务;  驾驶证学员网上预约科目考试。

2.注册用户可查询广州市籍机动车在全国(除港澳台)及全国(除港澳台)机动车在广州市的交通违法。注册用户可确认广州市籍机动车在广州市、外省及全国(除港澳台)机动车在广州市的非现场交通违法。

3.非注册公众用户可查询全国(除港澳台)机动车在广州市的非现场交通违法。

四、注册变更:

1.注册内容与个人信息捆绑,具有唯一性,不可重复注册。为更好保障您的信息安全,请在申请成功后凭用户名和初始密码登录(网址: ),完善个人用户资料。 2.注册后,密码遗失或遗忘的,用户可直接在网上车管所使用“忘记密码”功能,凭原注册登记的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重新设置密码,成功后自行登录广州市网上车管所。

3.注册后,注册登记的手机号码无法使用或身份证明信息发生改变的,请亲临交警支队各服务窗口办理注册信息的变更。

4.注册后,手机号码如有变动,须凭原注册手机号码在“网上车管所”点击“个人中心”进入“帐号基本信息”修改新手机号码。

五、注册登记说明:

1.本网上车管所向市民开放注册,并为已注册用户提供交通管理类业务网上办理服务。

2.申请人需亲临广州市交警支队各服务窗口申请注册,不得交由他人代办。申请人为机构的,只可委托一人办理注册,如有人员调整须再另行办理变更登记。

注册时提交的证件及相关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申请人对注册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完整性负全部责任。

3.注册用户在网上车管所申请的业务受理成功后,视为业务已办理,不再接受退办。

4.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申领业务和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交通安全审核业务的用户注册仅在广州市交警支队办公大楼对外服务窗口受理。

5.已注册用户须遵守互联网络相关法律法规和网络服务的协议、规定,不得干扰或破坏网络服务。如发现任何非法使用该用户帐户或其它有损用户利益的情况请及时拨打电话87220001或在网上车管所所长信箱举报反映。

6.注册用户在网上车管所申请的业务受理成功后,视为业务已办理,不再接受退办。

7.本网上车管所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用户提供相关服务。本网上车管所修订业务操作细则及本说明时,将予以公告提示。

初学增驾学员网上注册须知

一、注册申请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持有本市核发的有效的居民身份证的居民;持有异地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及广州市居住证的非本市籍居民。本约考系统暂不支持居民身份证之外的身份证件。

二、业务范围:

限于初学增驾学员网上预约考试。如需办理其他车管业务的,按“实名注册”要求再另行办理注册。

三、注册变更:

1.为更好保障您的信息安全,请妥善保管您的登录密码。

2.注册手机号码如有变动,请使用原注册手机号码登录“网上车管所”申请变更联系方式,修改手机号码。

四、注册登记说明:

1.本初学增驾学员注册,自科目一合格之日起算,有效期为三年,届时自动取消注册。注册成功后,即可为已注册用户提供考试预约服务。

2.申请人应当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证件及相关注册资料,并对注册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完整性负全部责任。

3.已注册用户必须遵守网络相关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和网络服务的协议、规定和条例,不干扰或混乱网络服务;  如发现任何非法使用该用户帐户或其它有损用户利益的情况请及时反馈网上车管信箱。 同时,每个用户都要对以其用户名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全责。

4.本网上车管所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用户进行相关服务。

5.本网上车管所修订业务操作细则及本说明时,将予以公告提示。

当完成注册后即可登录

广州网上车管所预约难

第一步进入:.车管所网上考试网站,先注册再登录,这里就不赘述了。2.注册成功后,登录密码会发送到绑定的手机上,以身份证号为用户名,以手机收到

广州网上车管所预约难 第一步进入:.车管所网上考试网站,先注册再登录,这里就不赘述了。

2.注册成功后,登录密码会发送到绑定的手机上,以身份证号为用户名,以手机收到的登录码为密码,然后登录网上车管所。

继续下一步,获取考试号。

3.排队取号,登录网上车管所。

点击“驾考预约”按钮,阅读“业务须知”,进入取号界面,点击“申请预约号”。

点击“申请预约号”预约(取号)。

申请成功后,系统会提示如下。

您将在10天内收到短信通知,并登录本网站进行在线预约(自助预约)。

4.预约讲解考试!不用取号,可以直接预约。

取而代之的是,你必须等待系统拨出号码,然后才能进行网上预约。

每半个月,系统会根据学员所在驾校的预约考试指标数量和学员在线排队顺序,自动拦截(呼出)一定数量的学员进入预约考试操作环节(带短信提醒)。

这些学生可以自行选择考试时间,在半个月的考试期间进行预约。

)收到可以预约的短信后(可以登录网上车管所看看他们有没有被叫过),登录网上车管所点击“驾考预约”按钮。

通过业务描述、科目选择、确认信息、时间选择预约考试。

预约成功后,可以通过短信和打印考试证书的方式参加考试。

网上驾照提示:最好在网上车管所预约前告知驾校。

从而能够及时顺利的参加考试。 广州网约车从业资格证办理流程 如何办理网约车牌照:1。

只有达到“五无人员”门槛的人才允许参加考试;(一)取得相应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2)你没有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吸毒记录、醉酒驾驶记录;你在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未得满12分;(3)你没有暴力犯罪记录;(四)市人民政府规章。

2.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以申请参加考试。

拟从事出租汽车客运服务的,填写《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申请表》,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参加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3.申请应具备以下材料:(1)机动车驾驶证及其复印件;(二)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无记满12分记录;(3)无暴力犯罪记录;(四)身份证明及复印件,(五)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材料;4.出租车和网约车司机需要通过国家和地区考试。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包括全国公共科目考试和区域科目考试。

国家公共科目考试是对国家出租汽车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服务规范、安全运营等具有普遍要求的知识考试。

5.取得从业资格证满3年的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在从事出租汽车客运服务前向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登记。 广州网上车管所预约难 @2019

广州网上车管所网站

广州网上车管所网站地址:

广州市公安局网上车管所是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根据市政府关于“网上办理”和市公安局建设网上办事大厅的总体部署,贯彻实施公安部新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即公安部第123号令关于便民措施相关要求的具体举措。用户经过实名注册后,可以查询自己的机动车和驾驶证的交通违法记录、记分情况、驾驶证状态,可以进行补换领驾驶证等业务办理,享受快速、便捷的个性化贴身服务。

广州车管所上班时间是什么时候

法律分析:总所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7:00;周日9:00~12:00,13:00~17:00

分所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7:00网办:网上车管所办理网址: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联系电话:12345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实施。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机动车登记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直辖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负责办理本行政区域内机动车登记业务。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可以办理本行政区域内除危险货物运输车、校车、中型以上载客汽车登记以外的其他机动车登记业务。具体业务范围和办理条件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警用车辆登记业务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条 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应当遵循依法、公开、公正、便民的原则。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应当依法受理申请人的申请,审查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按规定查验机动车。对符合条件的,按照规定的标准、程序和期限办理机动车登记。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书面或者电子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符合规定的,应当书面或者电子告知不予受理、登记的理由。车辆管理所应当将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的有关办理机动车登记的事项、条件、依据、程序、期限以及收费标准、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表示范文本等在办公场所公示。省级、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互联网上发布信息,便于群众查阅办理机动车登记的有关规定,查询机动车登记、检验等情况,下载、使用有关表格。

在广州网上车管所网址上如何查询个人驾驶证扣分情况

具体查询方法如下:

找到网址后,输入所在地;

在左上角点“个人登录”;

这时出现个人登录页面,如果已有账号,就可以直接登录查询了;没有账号的话点右下角“立即注册”;

填写和绑定个人的驾驶证和档案编号,填写的时候一定不要填错。

绑定之后,就可以查询驾驶证的状态:违法记录,记分,以及审验有效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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