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证(计划流动人口生育证怎么办?)

更新:2024-04-20 13:56:21  分享:wangsih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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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计划生育服务证在哪里办

【法律分析】

准备生育的夫妻只需要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办理登记,免费领取生育服务证,除此之外,还可享受到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方面的服务。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到女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到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领取《生育服务证》。填写夫妻双方基本情况后,由双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并盖章。由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并对《生育服务证》统一登记、编号、加盖公章后,交由当事人保存,流动人口可在现居住地办证登记。子女出生入户、入学需要的计划生育证明、购买或租赁经适房等都需要提供《计划生育服务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三十七条 伪造、变造、买卖计划生育证明,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千元的,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不正当手段取得计划生育证明的,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取消其计划生育证明;出具证明的单位有过错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流动人口准生证怎么办

按照原来的政策要求,生育第二个孩子需要回到户籍地去审批。目前由于一孩二孩生育登记都已经不再审批了,流动人口生育第二个孩子也可以在现居住地登记。根据现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第十六条规定: 育龄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可以在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应当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 2、结婚证; 3、女方的婚育证明和男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材料。 流动人口准生证的办理流程有以下三步: 1、在户口所在地办准生证(初婚初育证明)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1)材料准备:本人(女方)户口本、本人(女方)身份证、结婚证(任意一方的均可)以及一寸照1张。 (2)带着所有证件,到户口居住地所在的街道居委会(或社区)。开一个初婚初育证明,还有张介绍信(凭该介绍信去计生办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3)办好以上手续后,再带齐所有证件,到户口居住地所在的计划生育办公室。表填后拿到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2、目前所居住的街道居委会或者政府计生办,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联系卡。 (1)材料准备:1寸照一张、夫妻双方户口本2本、本人身份证(女方)、结婚证(任意一方均可)、初婚初育证明、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2)到现在在所居住的辖区居委会,如果没有居委会的,那你就要找到小区所在的辖区人民政府。 (3)把所需证件全部交给负责人,需要填写一份个人信息表格,填写好后就会拿到一张粉红色的市流动人口婚育联系卡。 3、带着市流动人口婚育联系卡去地段医院(卫生院),做常规检查。 (1)材料准备: 流动人口生育联系卡。 (2)需检查项目:B超(每部位)、骨密度测定、阴道分泌物常规、梅毒血清实验、尿常规(十联)、血常规。 (3)挂号(妇产科)、交挂号费。 (4)向医生说明检查目的,拿着医生开的检查单进行各项目检查。 (5)缴费检查,最后医生会写明检查结果。

怎么办理北京市流动人口生育登记服务单

一、办理材料:

1、办理两孩以内生育服务登记的需要双方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北京市流动人口生育登记信息采集表》。

2、办理再生育确认的需要双方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北京市流动人口再生育确认信息采集表》。双方户籍所在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出具的符合外省市再生育政策的相关证明。

二、办理流程:

1、办理两孩以内生育服务登记的

应持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向一方现居住地乡镇(街道)提出申请,填写《北京市流动人口生育登记信息采集表》。需要领取《北京市流动人口生育登记服务单》的,可在15个工作日后到办理登记的乡镇(街道)打印并盖章。

2、办理再生育确认的

应持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双方户籍所在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出具的符合外省市再生育政策的相关证明,向本市一方现居住地乡镇(街道)提出申请,填写《北京市流动人口再生育确认信息采集表》后,现居住地乡镇(街道)为其出具《北京市流动人口再生育确认服务单》并盖章。

扩展资料:

一、2012年12月3日,针对群众反映办证难的突出问题,国家人口计生委专门下发通知,文件中提到:流动人口可就地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

二、计划生育服务证,也就是就是过去人们常说的准生证。不过它更人性化,体现了服务于广大育龄妇女的指导思想,用途也更广泛。这个证集合了准生证。

三、查环等一证多用功能,已婚妇女怀孕后,孕检、分娩、享受免费避孕药具、以及找工作等都需用到这个《计划生育服务证》。

四、现在中国只有极少数落后地区官僚机构组织繁杂,才有计划生育服务证、准生证分开的现象。多数地方已废除准生证。

五、针对当前群众反映突出的计划生育证件办理难问题,为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转变工作作风,简化办证程序,提高办事效率。

参考资料: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证----百度百科

计划生育证是什么证件

计划生育证是集准生证、查环等功能为一体的证件。

已婚妇女怀孕后,孕检、分娩、享受免费避孕药具、以及找工作等都需用到这个《计划生育服务证》。

办理程序:

一、需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对象:

1、离开户籍所在县(市)的行政区域(同一城市的区与区之间流动不在此列);

2、拟异地居住30日以上;

3、年龄在18周岁至49周岁之间;

4、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探亲、访友、就医、上学、出差等除外)。

二、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所需材料:

1、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和复印件;

2、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或者单位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3、本人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两张;

4、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

5、已生育子女的,应当提交由施术单位或者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落实避孕措施情况证明;

6、计划外生育的,应当提交缴纳社会抚养费情况证明;

三、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程序:

1、到户籍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或者单位开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2、到户籍所在村(居)民委员会计生办领取并填写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

3、复印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4、与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计生办签定《宜春市流出已婚育龄妇女计划生育管理合同书》;

5、已婚育龄妇女申请人到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接受环孕检,并按规定落实长效节育措施;

6、有关对象交纳社会抚养费和其他计划生育罚款;

7、带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所需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计生委或乡。

流动人口准生证怎么办理

流动人口准生证怎么办理

准生证现已经改为计划生育服务证(为方便理解,以下依然使用准生证一词)。现在交通便利,去外地工作的人越来越多,流动人口的数量在不断增加。流动人口同样会结婚生孩子,一般情况准生证可以在男方或者女方的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办办理,以下我为大家整理了流动人口准生证怎么办理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流动人口准生证怎么办?

流动人口准生证的办理流程有以下三步:

1、在户口所在地办初婚初育证明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1)材料准备:本人(女方)户口本、本人(女方)身份证、结婚证(任意一方的'均可)以及一寸照1张。

(2)带着所有证件,到户口居住地所在的街道居委会(或社区)。开一个初婚初育证明,还有张介绍信(凭该介绍信去计生办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3)办好以上手续后,再带齐所有证件,到户口居住地所在的计划生育办公室。表填后拿到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2、目前所居住的街道居委会或者政府计生办,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联系卡。

(1)材料准备:1寸照一张、夫妻双方户口本2本、本人身份证(女方)、结婚证(任意一方均可)、初婚初育证明、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2)到现在在所居住的辖区居委会,如果没有居委会的,那你就要找到小区所在的辖区人民政府。

(3)把所需证件全部交给负责人,需要填写一份个人信息表格,填写好后就会拿到一张粉红色的市流动人口婚育联系卡。

3、带着市流动人口婚育联系卡去社区医院(卫生院),做常规检查。

(1)材料准备:流动人口生育联系卡。

(2)需检查项目:B超(每部位)、骨密度测定、阴道分泌物常规、梅毒血清实验、尿常规(十联)、血常规。

(3)挂号(妇产科)、交挂号费。

(4)向医生说明检查目的,拿着医生开的检查单进行各项目检查。

(5)缴费检查,最后医生会写明检查结果。

二、办理流动人口准生证需要的资料。

根据现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第十六条规定:

育龄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可以在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应当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

2、结婚证;

3、女方的婚育证明和男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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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计划生育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所需材料:

1、《计划生育服务证》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2、双方结婚证;

3、节育证明。

49周岁以下己婚人员,未育的,需提供近三个月本市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女方查环查孕证明。属一孩的,提供近三个月本市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上环证明。属二孩或以上的,提供本市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绝育证明。

4、下列情况另需提供不同材料:

⑴只生育一个子女的,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⑵属于政策外生育的,提供社会抚养费征收票据。

申请人现居住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持上述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申请。工作人员核实原件后留复印件并受理申请,如对材料真实性有疑问,可留材料原件进一步核实。提交材料齐全的,应即时办理。如需进一步核实,可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材料,并自申请人提交材料齐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需要延长时间的,应报街道计生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及时通知申请人,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

扩展资料:

计划生育证明是基层计划生育管理部门为规范管理和服务,由户口所在地的计划生育服务站出具的,记载公民婚姻、生育、节育等情况的凭证。在实际工作中,主要有《生育证》、《生殖保健服务证》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

计划生育兼职单位综合治理工作中涉及办理新生入园、入学、转学,申请设立民营社会医疗机构等需要出具计划生育证明的流动人口。

办证条件:离开户籍所在县(市)的行政区域,拟异地居住30日以上,年龄在18周岁至49周岁之间,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探亲、访友、就医、上学、出差等除外)的公民。

办证机构: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计划生育部门。

审批流程:领取审核登记表,然后到所在单位或村(居)盖章,所在镇(街道)计生部门盖章,最后人口计生局审核盖章即可。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_计划生育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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